1.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各学科要从考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考虑评分。
各学科复试领导小组要制定明确的复试方案,包括专业面试成绩、科研工作、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综合能力评定的办法,具体评分比例方案由各学科自定,在专业复试前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小组成员的原始成绩记录需由一级学科点保留三年。
2.专业复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根据学科要求,复试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以30-50分钟为宜。面试成绩以百分记,以60分为合格标准。根据学科要求,也可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由一级学科负责组织实施,没有条件的应聘请外语专业教师进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以百分计,60分为合格标准。
2015年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