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遵从分数”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4月15日;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
4.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体检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
8.依据录取原则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自治区招生网和我院网站首页公布;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10.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5月7日后发放。
2015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