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职业综合素质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职业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4.录取时间:2015年4月14日―16日。
5.经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首页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4月18日?D22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已被我院直升专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7.直升专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学及调整专业。
8.录取通知书发放: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5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录取办法和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