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核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类(艺术类、中外合作类、其他类)划定;
2.职业综合素质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职业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
3.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入学后由招生院校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录取时间:2015年4月15日―17日;
5.经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首页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4月20日?D24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7.单独招生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调整专业;
8.录取通知书发放: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5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和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