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政策,南疆四地州学生实行“三免一补”(即免学费、免教材费、免住宿费,补生活费)。
2.学生所学涉农专业实行免学费就读。
3.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对23个边境、贫困县(市)的学生给予免学费、免教材费、免住宿费,补生活费(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按比例享受)。涉及县(市)包括:昭苏、察布查尔、霍城、尼勒克、温泉、博乐市、托里、裕民、塔城市、额敏、和布克赛尔、吉木乃、哈巴河、布尔津、阿勒泰市、福海、富蕴、青河、奇台、木垒、巴里坤、伊吾、哈密市。
4.学校负责学生在校及实习期间的责任保险,费用由学校承担。
2015年新疆经济贸易技术学校学费减免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