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为:(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结合。
2.跨一级学科报考的硕士以及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在复试时必须加试2门(笔试)所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
3.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凡属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其所在单位及本人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书。
5.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 我校优先录取全在校学习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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