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2.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2015年8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3.初试时若考生有缺考或违规违纪等行为,则该考生自命题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4.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5.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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