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须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必须参加审核工作)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主要是科研成果和研究计划)进行综合评定并打分(研究计划和科研成果满分均为30)。
(二)面试结束后,审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按照综合能力进行打分(满分40分)。所有审核内容各单位都应有可以复查的审核记录材料。
2015年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