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申请人于2014年12月9日8:00时至2015年1月5日22:00时期间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90元。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网报期间须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在读证明);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英语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2014年12月31日),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
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由学院(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笔试、面试)。测试合格者参加学院(所)组织的审核,通过审核后确定的拟录取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8)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2.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初审审查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在复核审查阶段将《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及以上9项纸质材料原件交学院(所)审核,复印件交学院(所)备查。
(三)审核
1.资格审查
各学院(所)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初选审查
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审查。综合初选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向,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所)主页公布。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换导师的意愿。
3.复核审查
复核审查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复核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在学院(所)网站公布。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面试。由各学院(所)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可采取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形式。
复核审查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和面试成绩。复核审查总成绩排名是确定拟录取的依据。学院(所)必须明确复核审查总成绩的排序方式(即按学院排序、按学科点排序、按导师名下排序等),复核审查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核审查工作应对外公开进行。
4.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所)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对复核审查记录及成绩审查无误,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201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附件1)及其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录取
研究生院对学院(所)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学院(所)参照以上选拔程序,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学院(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实施细则》,明确初选、复核及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具体操作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实施,并在学院(所)主页上公布。
2015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具体工作及相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