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普高生)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三校生),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考生。
2.考生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通过省招生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3.报名确认:凡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在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名后,于2015年3月21日上午9:00至11:30在我校确认及面试,现场确认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并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4.考试安排
1).面试:3月21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科目:思想政治、生物。一张综合卷,各科100分,总分200分。
3).命题原则;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法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5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4).要求:凡规定时间内在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5).面试后在校招生办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由教处负责印制。
5.公示方式及报到时间
1.我校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本校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所报送的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http://zsw.***)进行公示。
2.经学校录取公示的考生,于2015年4月20至21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注册报到。
6.录取规则
1.根据我校统一组织面试和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2.学校在4月30日前到陕西省招生办为已报到注册的学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由我校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完生正式录取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毕业侍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学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考生均属统招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证书,依据学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人才培养。
特别说明:经省招办批准被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报到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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