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示范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申请通过的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9:00至3月26日15:00在学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本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学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申请入学考生进行相应的考核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业基础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份量占1/3,总分300,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5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2.面试: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总分200。
3.计分办法: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核总成绩。
第十四条 学院于2015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进行笔试。3月28日下午及3月29日进行面试。
第十五条 学院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经省招办审核通过,于2015年4月15日至19日,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被预录取考生于2015年4月20至2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注册报到,逾期未注册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按考核总成绩排序,严格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预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住宿费:有暖气房间650元/人?年;有暖气、卫生间房间800元/人?年。
第十九条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学院助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此外,学院积极开辟社会资助渠道,建立起奖、助、勤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学院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5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