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下载、填写附件中的《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于2015年2月17日12:00前传真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9-82312416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复查仅限于核对答卷有无漏阅(自命题)以及加分、登分有无差错等情况。
2、研招办受理考生复查传真申请后,将组织人员再次集中进行认真核查,复查结果将于2月18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后期不再接受考生重复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