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在原报名网站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考生还须将经过签字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交至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案。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工作业绩、单位推荐意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基本分数要求和录取人数由我校自行确定。录取的工程硕士统一于2016年春季入学。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得,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专业学位不得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职人员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