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对报名的考生不收取报名测试费,并给予参加测试的考生一定的补助,用于补贴面试期间的部分住宿和交通费用。
2.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自强计划”资格的考生,高考志愿第一顺位(A顺位)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自主招生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考生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
3.本简章中的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将按比例折算;
4.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提档线是指招生计划1:1的后一次模拟分数线;
5.考生获得的优惠等级以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6.高考专业志愿须与阳光平台公示专业全部一致,不一致时以阳光平台公示专业为准;
7.自主招生“自强计划”优惠政策不适用于提前批次。
2015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自强政策说明与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