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及家长与学院签订三方协议书,以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和维护各方权益。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学生报到时,应将签好的协议书交“各系新生注册的辅导员处”。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院进行政审、健康和业务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和手续的,报经其所在省招办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校内设有联通、移动、电信营业厅,如需办理相关业务,可自行到相应营业厅办理。凡在校园及宿舍内发现各类商品(包括电话业务)推销,请及时向学院保卫部门反映。
校内治安求助电话:029-8665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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