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2.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低录取控制线的65%时,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名额分配原则,按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文化课单招考试,经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招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余考生当其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低录取控制线时予以录取。
3.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在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与我校签订的招考协议方可生效。
4.测试合格的体育特长生,高考第一志愿必须报考我校。并根据运动项目和运动成绩来确定高考时享受教育部有关录取政策。
5.测试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及学校纪委监督下实施。
6.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7.以上规定由西安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小组负责解释。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015年西安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及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