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公原则
在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组织程序,透明审核过程、公示录取结果。
(二) 质量原则
将博士生招生权力回归学术,结合学科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办法,确保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生源质量。
(三) 互补原则
申请-考核制与现行博士生招考办法相互补充。学院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确定申请者是否需要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科目笔试,对于特别优秀的申请者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若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存在某方面的不足,可只参加欠缺部分的科目笔试;若审核未通过则必须参加现有的博士生入学考试。
201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本方案由学院-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