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
1、基本条件
取得成绩合格报告单,且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大于75分(含75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或统考自命题考试)。
2、第二阶段收费标准:按省物价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3、申请学位: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按规定进行科学研究,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邮编:325035)
电话:0577-86689752、0577-86689756
联系人:叶老师、温老师
附件1:招生专业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程序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第一阶段课程教学部分报名表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第一阶段课程教学部分申请表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