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2015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三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5年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四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安排在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计划招收总计30人。
批次科类招生专业学制计划数第二批提前批理科医学检验技术四10康复治疗学四10文科护理学四10
第七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日-20日。
第八条报名考生应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
第九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对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2015年3月2日—3月20日16点。申请人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须书面材料请用A4大小纸张打印装订,于3月20日之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仁楼A116-2,邮编:325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应递交的书面材料具体如下:
①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是否有医学背景,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第十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015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