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体检、组档和录取等工作均按《温州市2015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温招委〔2015〕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组织生源直接参加温州市术科加试。各地招办于4月28日前将报名参加加试的考生报名花名册电子邮件发送至hukui@***.cn;报考费(每人110元)汇到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招生办(南校区行政楼409室,电话:86680800)。加试时间定于5月16、17日两天,加试地点设在温州大学茶山北校区音乐楼,各县(市、区)加试时间安排请于5月11日到温大招生考试网上查询。
(三)各县(市、区)招办按要求对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在参加术科加试之前统一进行肝功能(转氨酶)检查,肝功能化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术科加试。
(四)术科加试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低术科控制分数线,将考生术科成绩和上线考生名单下发各县(市、区)招办,并由其公布上线考生名单。加试工作由温州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院实行监督。
(五)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术科加试上线和文化总分不低于70%(不含体育分)等条件的要求,在中招管理系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生成名次号,并与成绩同时公布。网上填报志愿后,市教育考试院于6月2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附件:温州市2015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加试考生花名册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3月4日
抄送: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温州大学。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3月4日印发
温州市2015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加试考生花名册
县(市、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虚拟网
序号准考证号加试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或单位宅电或手机邮编家庭地址
注:①此表所有内容由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汇总于4月28日前将电子邮件发至邮箱hukui@***.cn;②出生年月日统一用8位数,例如:1999年3月5日出生填199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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