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253名(其中学术学位113人,专业学位14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5.符合我校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招生目录。
注:经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不予参考,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或http://yz.*** 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a.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b.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d.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 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e.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f.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b.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c.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d.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1.准考生打印。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试科目。
(1)统考科目。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西医综合(306)、中医综合(307)。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考试大纲。
(2)自主命题科目。我校自主命题科目有心理学专业综合(347)、口腔综合(352)、基础医学综合(701)、心理学综合(702)、药学综合(70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901)、口腔综合(902)、生理学(903)、变态心理学(904)。
(六)复试
1.我校对所有初试符合的考生进行复试。
2.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参见招生目录或届时发布。
4.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5年皖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