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院系(所、部)复试工作小组两级管理模式,各小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1.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研究生部主任和副主任、各院系(所、部)行政一把手、院纪委专职副书记、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同时加强巡视,规范和监督复试过程。
2.院系(所、部)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领导和学术带头人组成。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
(2)组织命制复试题目;
(3)制定并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4)负责遴选复试教师,复试教师一般应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承担硕士生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
(5)负责协调本部门、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评分办法。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坚持公平公正,程序公开,统一标准,客观评价;
(2)坚持学术标准,综合考察与重点考察相结合;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偏袒、不徇私舞弊;
(4)提高服务意识,接受社会监督。
5.复试过程管理。
各院系(所、部)在复试过程中,应做到复试教师分组随机抽签、考生分组随机抽签和面试题目随机抽签,确保整个录取程序公开、公正和公平。
6.复试录取的监督管理。
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在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参与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向院纪检监察部门介绍招生工作政策、复试工作方案以及工作流程。负责复试录取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参与有关复试工作培训,了解和熟悉复试录取工作的主要环节,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2015年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