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
4、个人陈述(网上下载),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大学期间成绩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无需提供);
6、体检报告,请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7、《外交学院硕士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网上下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填写政治审查意见并盖章;
8、《外交学院2015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网上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上交;
9、同等学力者还需携带招生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凡审查未通过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2015年外交学院公共管理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