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方能够进入答辩程序。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名或五名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一至两名答辩委员可以是
外交学院兼职教授、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3.获得三分之二(含)以上答辩委员同意票者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应依程序报送外交学院学位委员会表决。
2015年外交学院法律硕士法学答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