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志愿清”的原则,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其次为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预录取考生名单报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组审查确认。
2、录取公示:学院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名单和相关信息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内蒙古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3、录取通知:录取手续完毕后,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及时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新生请自行携带填有思想品德考核结论的、由县(旗、区)招办加盖公章后密封的《内蒙古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和《内蒙古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表》的档案,于入学报到时上交我院。
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015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