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简章调整之前已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四个培养方向中的任意两个,且均已缴费的非湖北省考生,我院会在现场确认时退回其中一个方向的考试费。
2、招生简章调整之前已同时报考了“音乐音响导演”和“音乐编辑与制作”两个方向且均已缴费的考生,我院会在现场确认时退回其中一个方向的考试费。
3、如考生另外增报新的专业,则新增报的专业须另行缴纳报名费,增报专业的考试费不能用应退报名费冲抵(因是网上缴费的原因)。
4、如因调整而打算放弃报考武汉音乐学院的考生,请及时下载、完整填写《武汉音乐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退还报名费登记表》并发送至招办电子邮箱wyzb@***.cn(请使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附件一:《武汉音乐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退还报名费登记表》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关于报名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