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我院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后,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凡不参加中考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中考成绩发布后,须将加盖所在地招生部门公章的本人中考成绩单、中考准考证复印件于2015年7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或递交至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如下: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60)。
答案来源于: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生简章
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高中:文化科目成绩和总结构成绩达到划定的分数线,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发放“专业合格证”;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公布录取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