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及对象
实施免学费的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
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比例,全省统一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二)免学费资助对象的认定条件
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包括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直接认定为免学费对象。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资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
3.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4.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符合以上第1,2条的学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其年审证明,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残证件 符合以上第3,5,6条的学生,需提供村级(社区)、乡镇(街道)和县(区)级民政部门三级证明 符合第4条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三)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2015年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充分认识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重要意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