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对应年级在校学生数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对列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涉及我省的26个县(市)和其他10个比照西部政策的县(市)及林区的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湖北省有: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等26个县市和麻城市、阳新县、远安县、兴山县、当阳市、南漳县、监利县、洪湖市、崇阳县、通山县、浠水县等十个县市)
2015年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调整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