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考生须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办理拟录取手续。
方式一:“非定向”考生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请于6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请需要调档的考生于5月29日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领取调档函。
方式二:“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请于6月10日前将《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自行下载附件1并打印一式三份,先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考生本人签名)送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签订协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报名时所填写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拟录取的考生均应自行下载附件2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6日前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或签订定向协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