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两类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责任考生自负。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行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2015年武汉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MPAcc)学位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形式和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