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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

2015年武汉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资格审查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1 22:14: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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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前做好认证事宜)。

  ??????????? 2017-05-20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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