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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位授予

2015年武汉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学位授予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4 22:17: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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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 2017-05-20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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