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综合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的依据。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复试综合成绩=0.4×笔试+0.2×(外语听力+口语)+0.4×面试
总成绩=0.6×(政治+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5+0.4×复试综合成绩
复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015年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核算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