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5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绩核算

2015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绩核算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5 08:50:00 解决时间:2018-11-04 09:49

满意答案

  4.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试形式,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类型专业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学术学位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一级学科下各专业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60%+[复试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10%+复试外语面试成绩×5%]】专业学位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物流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 ×60%+复试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15%+外语面试×5%]】会计总成绩=【[(初试管理综合/2+初试外语成绩)÷2] × 60%+复试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10%+外语面试×5%】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试形式,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类型专业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学术学位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一级学科下各专业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60%+[复试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10%+复试外语面试成绩×5%]】专业学位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物流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 ×60%+复试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15%+外语面试×5%]】会计总成绩=【[(初试管理综合/2+初试外语成绩)÷2] × 60%+复试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10%+外语面试×5%】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04 09:49

类似问题答案

2015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初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的组织领导
  二、复试的组织领导  1.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研究生导师进行面试考核;确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奖名额及等级;审核各系所的初录名单。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谢丹阳  副组长:徐业勤曾国安李燕萍  成员:朱剑平邬明建潘敏汪涛李继龙  (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绩核算
  4.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试形式,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类型专业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学术学位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一级学科下各(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类别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确定
  (4)拟录取名单确定  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申请转在职研究生学习的考生,参加在职复试(若有剩余名额,可分批复试)。复试后,根据招生名额,按照初复试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考生参加复试被录取后不允许转回全日制学习形式。(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四、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考生,未取得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经体检合格即可依据夏令营选拔考核招生计划,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6)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见下表。可接收调入申请的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接收调入的人数世界经济理论经济学1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理论经济学1财政学应用经济学2金融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应用经济学1劳动经济学应用经济学1国际贸易学应用经济学6技术经济及管理工商管理2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1(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政策
  五、调剂政策  1.学术学位  (1)因生源充足和考试科目以及学科要求不同,我院不接受校外和校内其他学院调剂考生,也不允许在学院内跨一级学科调剂。  (2)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参加复试,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总评成绩(指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下同。总评成绩项目构成和计算公示见本细则后续条款相关内容)高低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考生,但拟录人数不得超过该(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