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38
第四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潍坊医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认可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预防医学。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2015年潍坊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