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专业: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分文理科录取,普通类选测科目为B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合格;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必测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2)专科专业: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分文理科录取,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江苏省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测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江苏以外的省份只招收普通类考生,分文理科录取,相关专业对考生科类的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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