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2)修完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五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研究生部(院)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