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学历教育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2)修完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五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研究生部(院)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