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关键环节,各学院(部)要加强对复试各个环节的管理。首先要切实做好复试教师的选拔工作,遴选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二要加强对复试命题工作的保密管理,严格按照《关于下发<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研字〔2009〕16号)要求执行。三要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学院要加强本单位专业学位的宣传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按照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各专业一志愿达线人数及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说明,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
2.破格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结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并依据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达线人数等情况,我校决定开展破格复试工作。破格复试申请条件为:
(1)第一志愿报考太原科技大学的全日制本科考生。
(2)破格复试专业仅限于理学、工学门类生源不足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和我校优势学科、特色专业。
(3)仅限于对一科统考科目单科成绩低于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5分以内,且初试成绩总分高于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进行破格复试。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破格复试:
1)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取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励;
2)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复试要求
(1)各学院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2)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根据学科、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成立复试小组,设置复试工作秘书一人。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应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有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所在学院的复试领导组、所在专业的复试小组)。复试工作秘书由研究生学院统一派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复试工作的相关事宜。复试小组依据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负责命题、面试、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等具体意见。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复试得分、初复试总成绩等。复试工作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成绩为高分,但复试表现很差者应及时报研招办处理。
(5)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定意见。
(6)复试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基础笔试占60%,综合面试占40%。
2015年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的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