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检查。
2、相关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院具体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成立以院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3、各相关二级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小组,负责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小组成员为本学科教授或副教授,每组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面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可与相近学科合并。
4、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部负责复试过程的组织协调,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面试及拟录取等工作。
2015年泰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