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我校本科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专业的山东省考生,请于2015年2月26日至3月1日(农历正月初八至正月十一)持身份证及《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由他人代报)。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泰山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证》上的规定为准。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同时报考音乐表演专业或舞蹈学(舞蹈学方向)专业,一次性考试,专业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别统计排名。
2.考试方式
各项考试均实行单考,只允许考生自带伴奏光盘(U盘)或伴奏带。
3.专业考试所带证件
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和《泰山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全、不一致或不是原件者不能参加考试。
4.成绩及专业名次查询
考生(不含编导专业)考试结束后现场领取专业考试成绩单;全部考生专业考试结束后,可登陆泰山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名次。
5.合格证发放时间
专业考试全部结束后,我校将按考生所报专业、专业类别分别进行排名。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2015年4月30日前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向考生发放《泰山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2015年泰山学院艺体类报名与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