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规定,考生在查询本人成绩后,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3月1日下午15:00前(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成绩复核。
各科目的成绩复核范围是:答卷有无漏评、成绩累计及成绩登记有误情况。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考生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填写《天津市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交纳复核考试成绩费(每科10元)。
我们将本着对考生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核查并形成终评判结果。
研究生处
2015年2月27日
附件:2015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015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联系电话:022-88181618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