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40%+复试成绩×6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实施。
5.经复试考核后根据录取成绩排序确定的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成绩等信息),在我校校园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待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审核批复后方为正式录取。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2015年天津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