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以校长、纪检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纪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及纪检监察工作。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2.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管,实行全程录音,确保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3.各招生学院、研究所依据学校复试实施细则,结合本学科点的专业特色和考生情况制定本单位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明确复试流程、复试规则及评分标准,该方案经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复试前通过校园网和本单位网站向考生公布并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4.复试按专业(方向)分组进行,各专业组由3-5名专业导师或相关研究方向、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各单位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
2015年天津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