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5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2015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3 18:56: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06

满意答案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15%;凡已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十二条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非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第十四条对于江苏省的考生,参照江苏省招生办法,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到低录取及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3分,A=2分,B+=1分,B=0分。

第十五条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安排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成绩不合格者,外语专业不予录取。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不组织外语口试的,学校对口试不作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外语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但日语、西班牙语、法语专业也招收相应语种的考生。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动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对达到省控美术类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开展,工作全程受纪委、监察部门监督。

第二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于录取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法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传播学、广告学、旅游管理、动画、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国际商务专业办学地点在滨海校区;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斯瓦希里语、缅甸语、印尼语、汉语国际教育、马来语专业办学地点在马场道校区。

第二十四条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本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学校网址:http://www.***.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cn/

招生办公室E-mail:twzhaoban@***.cn

咨询电话:022-23247377

邮政编码:马场道校区300204

滨海校区300270

微信公众平台:天津外国语大学招办

附则

  ??????????? 2017-05-19 13:06

类似问题答案

2015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15%;凡已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15%;凡已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第十二条对于江苏省的考生,参照江苏省招生办法,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到低录取及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3分,A=2分,B+=1分,B(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非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第十(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艺术类录取原则
三、录取原则(一)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学和艺术学类统考。(二)对享受省(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进档,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达到省控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课实考分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相加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三)当文(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普通本科根据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以及学院的实际,对天津考生的录取原则如下
第十三条根据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以及学院的实际,对天津考生的录取原则如下:1、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入学考核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专业录取。高考分数相同,如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仍相同,则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如考生学业水平考(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艺术类录取原则
三、录取原则(一)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二)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达到省控美术类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相加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安排专业。当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当综合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