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2015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专科)各批次录取。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学院代码:13863
五、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六、 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51年的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和创办于1953年的天津铁路中等专业学校,建校60多年来,已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名。
随着我国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迅猛发展,全国各铁路局、大中城市地铁公司、重点煤电企业铁路公司等单位已成为学院稳定的就业基地,并纷纷提早入校以订单形式选拔毕业生。
学院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1%,签约率为87.7%,其中与铁道(城轨)类企业的对口签约率为79.7%。目前,2015届毕业生与铁道(城轨)类企业的对口签约率已经达到70.8%,同时已有多家铁道(城轨)类企业在我院对2016届、2017届毕业生实施订单培养。
学院毗邻北宁公园,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系“天津市花园式单位”。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开展日常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专业计划详见《2015年天津市高职自主招生计划》(以下简称“自主招生计划”)或登录学院网站www.***查阅。
第七条 学费标准: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自主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的《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九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6日至3月8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或从该网站在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十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3月10日至3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015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