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我校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成绩下达后,成绩合格考生登陆网报系统下载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位认证系统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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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内蒙古电力通讯学校 | 2.5 | -- |
法律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2.5 | -- |
法律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 | -- |
法律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法律 | 新疆科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4年 | -- |
法律 | 内蒙古警官学校 | 3年,2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