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其中无学士学位考生和初试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考生均各自单独进行排序,此两类考生的录取人数均不超过我校总录取人数的10%,如遇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考生的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天津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类别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录取工作将于2016年1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2016年3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5年天津工业大学在职人员工程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