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各学院提前准备面试考题,面试时面试小组可直接提问或当场由考生抽选作答。不同面试小组应统一标准,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面试成绩由每位面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每个小组由3~5名导师组成。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及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我校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不得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一)基本条件:
⑴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⑵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⑷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⑸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2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四、录取
1、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的2015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可在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2、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按综合成绩分学科(专业)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复试总分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36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9、各学院将经考生“确认”的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五、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5716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⑺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调剂程序:
3月18日-4月30日,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依据我校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办理调剂事宜。各学院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校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2015年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面试类似问题答案